情婦網上曬恩愛一句「跪低求我」 惹怒大婆拔生果刀狂插內臟受傷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1/07 14:26

最後更新: 2019/01/08 17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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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婦被小三激怒,憤而拔刀狂插小三,主婦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,還押候判。

中年家庭主婦因不憤遭情婦介入婚姻,前往丈夫與情婦的愛巢尋夫,卻遇上情婦挑釁及阻止,主婦遂要求對方離開其丈夫,情婦卻表示「你跪低嚟求我」,受情困而患上抑鬱症的主婦與情婦糾纏期間,從身上取出利刀刺傷情婦,主婦今日(7日)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,還押候判。

涉案被告明永芳(41歲)被控於去年1月15日,在丈夫與事主居住的遠東發展旺角大廈大堂,襲擊事主黃小珍。案情指,案發當晚事主步入涉案大廈進入升降機,遇上被告阻擋,被告向她指,

你又上去搵我老公!

兩人展開糾纏,期間被告從自己的連身裙取出一把長4.5吋的生果刀,至少兩度刺向事主腰部,事主大叫報警,被告大叫,

報警啦!我預咗死㗎喇,你搶我老公,呃晒我老公啲錢。

事主送院後需接受緊急手術,其腹部有3處深至筋膜的割傷,肝臟及盲腸遭割傷,右手手指亦有割傷。

辯方今日求情時指,生於內地的被告早年來港與丈夫團聚,全心全意照顧家庭,而事主於2014年加入其丈夫的公司,成為丈夫的下屬,兩人自此譜出婚外情,丈夫更不時以工作為由拒絕回家,後來夫婦二人更於2016年步入冷靜期,丈夫自此與事主同居於案發大廈。

辯方續指,被告曾勸籲身為有夫之婦的事主珍惜家庭,離開被告的丈夫,惟事主態度囂張,更不斷挑釁被告,不但阻止丈夫給予她生活費,更在社交平台上向被告丈夫示愛及發佈兩人合照等,被告因而陷入抑鬱,終日以淚洗面,最終患上厭食症,需接受精神科治療。

辯方又指,案發前被告曾到丈夫與情婦的愛巢,欲勸丈夫回家,期間她遭事主打傷,之後報警處理,但由於丈夫勸她息事寧人,因此被告沒有追究。

案發當日被告再次前往涉案大廈,並因曾遭丈夫威嚇而順手攜帶生果刀傍身。被告本打算在大廈外等候丈夫,惟遇上花姿招展的事主,被告遂上前要求對方離開其丈夫,事主卻表示:

你跪低嚟求我!

被告被刺激下情緒崩潰,因而犯下本案。

辯方又指,被告的丈夫今早亦到法庭支持被告,並為被告撰寫求情信,信中指他於案發後已浪子回頭,並明白自己是本案背後的罪人,頓覺妻子的重要。辯方又呈上被告11歲女兒所撰寫的求情信,女兒於信中指,日常生活中總有母親陪伴在側,父親卻從未出現,有個阿姨經常打電話給父親,父母因此經常吵架,而她非常想念母親,希望母親可盡快回家。

辯方直指很少見有情婦如此積極挑釁,而且其行為更影響到被告女兒,正常人都會受到影響,更何況是遭受精神困擾的被告。法官聽罷陳詞後,將案件押後至1月30日判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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